联系我们
  •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68号

  • 邮编

    225007

  • 电话

    0514-87302207

农科所北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后勤保卫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农科所北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农科所北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KS-202304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33.7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上午10:00-11:30,下午3:00-4:30,公告期限截止日期:2022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缴纳资料费100元。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下午 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下午 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凌云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下午 3: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68号          

联系方式:焦隽 0514-8730224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赵凌云 0514-87986785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5月19日 下午 3: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