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1、针对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部门、党支部、党员和职工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部门、党支部、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4、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1)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
(2)经过复查或复核,已经作出明确结论的信访事项;
(3)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4)仅列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有关要求
1、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对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回复。
2、举报问题力求详尽,最好具备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情节、结果”,以便于调查核实。
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14-87308367
电子邮箱:lxhsjwoffice@126.com
来信请寄: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纪委办公室(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68号),邮编:225007
来访请到: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部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