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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68年1月1日、1973年1月1日、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支持期内的国家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申报推荐对象。往期“333人才”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第六期“333人才”不得参加申报。

3. 申报二层次培养对象,应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或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申报三层次培养对象,应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 选拔对象与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申报及提交材料要求

严格对照申报要求,符合条件人选请在5月31日前将申报简表(近五年成果指2019年以来取得的)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所办邮箱yzaasoffice@126.com。待确定推荐后再进行正式填报。   

联系人:陆道翔

电话:87635586

附件: 1. 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简表

                

                                          所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